犹条例。
《汉书‧何武传》:“欲除吏,先為科例以防请託。”
《南史‧顾顗之传》:“论妻伤夫,五岁刑,子不孝父母,子弃市,并非科例。”
汉科条1.法令条文;法律条文。 《战国策‧秦策一》:“科条既备,民多偽态。” 叁国魏曹植《文帝誄》:“恢拓规矩,克绍前人。科条品制,褒贬以因。” 《旧唐书‧代宗纪》:“设令廉耻守分,以奉科条,犹有禄廩之烦,役使之弊,而况贪猾纵欲,而动踰典章,作威以虐下,厚敛以润己者 ...
汉律例1.法律条文及其成例。律指法律的正文,例是补充律文之不足而设的条例或例案。 明沉鲸《双珠记‧协谋诬讼》:“依律例,為犯魁。” 清王韜《变法自强》中:“律例為服官出使之必需,小之定案决狱,大之应对四方,折衝樽俎。” 瞿秋白《文艺杂着续辑‧王道诗话》 ...
汉科决审理判决。 唐韩愈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检责军司军户,盐如有隐漏,并準府县例科决。” 宋彭乘《续墨客挥犀‧诡怪不羈》:“曼卿诡怪不羈,谓主者曰:‘只乞就本厢科决。’” 《元典章‧刑部一‧赎刑》:“犯罪官吏并诸人有罪,年老或篤疾废疾病妨碍科决不任杖 ...
汉正科1.明清科举制,按常规每叁年举行一次的乡试、会试。乡试逢子、午、卯、酉年為正科,会试逢丑、未、辰、戌年為正科,区别於临时特设的其它专科和加行的恩科。 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叁:“上问户部尚书潘世恩:‘今科会试有重赴琼林宴者乎?’世恩对:‘有壬申进 ...
汉科比谓附具事例,援引律令条文,类推比较。 《后汉书‧桓谭传》:“今可令通义理,明习法律者,校定科比,一其法度。” 李贤注:“科谓事条,比谓类例。”